服務時間:早上08:00至12:00;下午13:30至17:00
(一)各項設施使用申請: 火(土)葬申請、納骨塔進(退)塔申請、禮堂及家祭室使用申請、遺體化妝著裝及入殮申請等,均需於上班時間完成手續。
(二)遺體進館: 為服務民眾本所24小時皆可申請遺體進館(午休及夜間皆有值班人員留守)